把議會當炮房 通緝犯投案

作者: 周麗蘭、鄭光宏╱綜合報導 | 中時電子報 – 2014年2月22日 上午5:55

中國時報【周麗蘭、鄭光宏╱綜合報導】

嘉義縣議員研究室成為通緝犯的炮房?毆打嘉義縣中埔鄉民代表龔良榮、遭判刑5月的通緝犯簡俊平21日向媒體爆料,過去77天來他都住在雲林縣議會研究室,因為警察不敢到議會抓人,而議事組的林姓女職員與他同住,並公布兩人親密照。林女在臉書回應「就是一個吃軟飯的無賴」、「只會拿女人錢的廢物」。簡嫌晚間向嘉義市警方投案。

議長:有疏失將改進

縣議員研究室被質疑成為通緝犯的保護傘?議長蘇金煌表示,人員從地下室車庫進入後,不用經過1樓警衛人員,可搭電梯直達各樓層,這部分確有疏失將檢討改進。

38歲簡俊平有槍砲、傷害、過失致死、流氓管訓前科,昨日自爆他和林女在研究室的親密照,懷疑林女另結新歡要與他分手,宣稱寧可向警方投案入獄,也要公布林女的作為。

簡俊平說,林女上班時就和他用LINE熱線聊天或視訊,每天下午約4時許就到研究室找他做愛,幾乎天天如此。他強調「句句實話,不然出門就被車撞死。」林女日前突然表示不願和他繼續見面,他才離開議會研究室。

簡俊平去年10月初結識林女,林女的父親也在雲林縣會上班,因縣議員研究室尚有18間空房,林父可以權宜使用其中1間,林女從12月5日與簡俊平同居在702號房,直到2月19日兩人分手。

警察不敢抓 躲77天

簡俊平稱,他住研究室的理由是林女曾提到「警察不敢到議會抓人」,期間住過2間房,第1間是透過友人介紹的翁姓縣議員的研究室311號房,幾天後搬進702號房。

昨日消息曝光後,議事組同事們大感震驚,低調表示林女到職剛滿1年,負責做會議紀錄的手抄搞,平時獨來獨往,沒什麼互動,不太了解她。

但看到簡俊平自曝的親密照,眾女士一致抨擊「爛人」、「這種人送給我也不要」、「牙齒那麼黑」、「髒死了」。

簡俊平與林女最近時常吵架,簡俊平屢對林女撂狠話,昨天早上林女還上班,9點多突然離去,沒人知道發生了什麼事。

林女:吃軟飯的無賴

林女傍晚在臉書反擊簡俊平,「就是一個吃軟飯的無賴,從認識到現在都滿口謊話,買仿的LV包包和香奈兒手表送我,因為個性不合要分手,所有的東西我都退回了,他卻跟我要分手費要20萬,不給就動手打我。」

林女說,簡俊平威脅她如果離開他,就要傷害她的父母,拿不到錢就抹黑她,是個不要臉的無賴,只會拿女人錢的廢物。

針對通緝犯窩在議會研究室一事,雲林警方說,研究室屬議員私領域,且未獲任何線報,才無法據以搜索。

嘉義市刑大偵二隊昨晚7點多接到簡俊平電話表示要投案,當時簡就在斗南鎮興北路住處,員警隨即前往雲林將簡帶回嘉義,過程簡多沉默不語;深夜偵訊結束後隨即押送嘉義地檢署歸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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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愛照PO換妻網 女翻臉怒告男友

NOWnews – 2013年11月8日 上午9:48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想玩「交換伴侶」,誇張男友竟將女友性愛照PO網!新北市一名楊姓男子因想玩交換伴侶遊戲,居然偷偷瞞著女友將兩人全裸性愛照上傳到「夫妻聯誼論壇」;女友事後發現自己的性愛照在網路「全都露」後惱怒不已,因而向三個司法警政單位提告。

根據了解,涉案的40歲楊姓男子和網路上認識的同齡薛姓女友,平日做愛有拍攝性愛影片習慣,雖然薛女一開始並沒有太高意願,但經楊男一再要求後,漸漸習慣成自然;只是沒想到兩人在同居三個多月後,楊男開始不滿於現狀想要尋求更刺激的性愛,因而轉向網路論壇想玩「交換伴侶」。

不過楊男到案後辯稱,性愛影片都是薛女自己同意拍攝的,而且薛女也想玩「交換伴侶」,他才會將性愛照PO網;不過檢方並不採信他的說法,7日偵結後仍依妨害風化罪嫌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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